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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碰到男女问题起冲突时,女人常常比男人不理
。有些时候
本不是男人践踏女人,而是女人自己躺到男人的脚下。自己的观念要是扭转不过来。就不要怪男人“要”你牺牲奉献那么多,却只把女人当成踏脚石,一
人格尊严也没有。
而职场上男女真平等,是
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
时
,千万不要该打则打。有人说,现代社会中,压制女人的还是女人,以上之“民意调查”竟与此言暗合,怎能不让人对某些女
的
大
冷汗?
在久缺还没被发现从前,谁来
你都一样。
职场上男女真平等,是
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
则
,千万不要该打则打。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
而自杀。
结果,认为该敬而远之不与相斗的有百分之三十九
六;该打就打,以免人家把他看成病猫的有十三
二;能忍就忍的占十
九;诉诸法律的占百分之三十六
三。
最近我看到一个很离谱的例
。某报家
妇女版刊
了一个“本周主题”内容是:在报社担任摄影记者的A,在某天采访新闻时,为了抢镜
,与B台女主播发生推挤,
上遭对方用麦克风敲了一记。想起从小到大老师都教导要“男生让女生”大发
慨,于是该版
读者调查,询问读者,面对职场上日益“
”的女
同胞,男人应该怎么办?
这
行为一
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
牺牲的
尚情
。常常只是,在
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人的
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儿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
衍生而已。
如果以上例
是女记者被男主播在推挤中敲了一记,那么,赞成该打就打的人,是不是
持“女人应该打工作表现太过
势的男人,以免被当成病猫?”
见异思迁不是罪恶,但不断的见异思迁,不如诚实地去看自己心理的欠缺。
天哪,这是哪门
结论。这
版的主编是女人,还是沙猪?
据该报编辑统计,男士都选敬而远之,不跟恶女斗法,这还堪称理
,也给了自己面
。可是,选“该打则打,以免被当病猫”的女人,比例上竟然比男人
,足以见得潜意识里认为女人欠揍的女人还比男人多。
等待救赎的男女们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
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使他这一生,论如何会承受罪恶
和歉疚
,他得到什么好
呢?
女人自己找揍挨?
人们得张开
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
声声说,我“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
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只固被死缠
打而厌烦不已。
有些人穷极一生之力不断地在寻找Mr.Right或MissRight,不断地更换
前人,除非他们老了、倦了,否则绝不休止。即使走
婚姻,也会发
。
姑且不论推挤中被敲到是否
自于对方的恶意,认为“该打就打”的人,竟然占到百分之十三
,真是令人惊讶,这个报社读者的知识程度是不是有问题?原来有暴力倾向的人,十个中就有一个多,难怪立法院或国民大会的推挤碰撞,
上会变成拳打脚踢。
据家
暴力的研究显示,赞成大人打小孩、男打女的人,几乎就是赞成“仗势凌人”的势利鬼,因为小孩、女人的个
小、力气弱,所以你认为可以赏以老拳。试想,如果她今天忽然长成阿诺史瓦辛格的
魄,你敢动一
毫
吗?
该编辑还大笔一挥说:“可见对工作表现太过
势、毫不给男人留情面的女人,连女同胞都看不过去,举双手赞成该打就打。”
以比例来算,恐怕支持女人一
就该揍的女人,一百个之中就七八个。难怪台湾的婚姻暴力比例甚
,被揍得鼻青脸
的女人,大多可以“有怨有忧”的忍耐,验伤单开了一张又一张,就是舍不得分开,难怪有些老公会认为老姿有被
待狂,难怪每个成功的女人都怕被冠上女
人。以此类椎,现代赞成尼采名言“看女人别忘了带一
鞭
”的,也是女多于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