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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喜欢的,她都不喜欢。
上冋叶大叔上街,买了两盒胭脂回来,她看都不看一眼,直说里面肯定有铅,自然才是美,话说完,就低下头,继续写她的书。
她到底喜欢什么?
除了讨论招生、算计每个月的收入时,能在她眼底看见光芒外,他还真的不知道她对什么感兴趣。
他私底下问遇叶大叔叶雪喜欢什么,叶大叔是这么回答的——
她喜欢旅行,喜欢新鲜的事物儿。
可…哪儿能呢?男未婚、女未嫁,他总不能带着她五湖四海到处游历,他的性子虽混,却也知道要遵守礼法。
所以…于是…因此…怎么成就叶雪?苦恼!
“阿雪。”眼看她把书在架子上摆放好,就要转身出去,萧易礼急急唤她一声。
叶雪停下脚步,回头,等着他说话。
她这种温和的态度,他可是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等到,不容易啊、千辛万苦啊!特殊的女人、特殊的难追!
“阿雪,你的书写得好看极了。”
“嗯。”这种话不需要他来讲,她也知道。
最近她请父亲出去问问人家,大魏朝有没有白蛇传和梁祝的故事,父亲回来后告诉她,这样的故事是有的,不过内容既贫乏又无聊,她打算在这套武侠小说结束后,把这两个故事丰富起来。
古代的孩子早熟,有钱人家的男孩,十三、四岁已经有了初体验,要是写两本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不需要A级画面,应该就会受欢迎。
只不过还得先跟爸妈商量,这种小说放在图书馆里恰不恰当,会不会被刻版的古代人认为她在教歹囝仔大细。
无论如何,在她脑里排序,招生第一,成就第二。日子要过得充足富裕,梦想要绑在风筝上,有空的时候扯两下,确定它还没丢,就好了,多数时间要拿来做现实考虑。
“你只想把它们摆在图书馆里吗?有没有想过把它们卖出去,多少可以帮家里挣一点钱。”萧易礼只是试探问问,不确定这个提议可不可以投其所好,成就她的想望。
叶雪猛然朝他走几步,眼睛瞠得大大的,满脸惊诧,其中甚至藏了一咪咪的喜悦。“可以吗?”
这是阿雪第一次正眼瞧他,第一次期待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她是肯定喜欢这个好主意。
萧易礼雀跃不已,一口气差点喘不过来,他快晕了,因为她看他的眼光不同于过去,因为她目不转睛,因为她惊诧里的一咪咪喜悦,让他乐到不能自已。
瞬间,他觉得自己这把大胡子真帅气!
于是他拍胸脯、做保证。“为什么不可以?你写的书大家都喜欢看,眼下大魏朝民生富裕、学风颇盛,会认字的百姓不少,尤其江南风流才子多,我在江南待过,那里也有才子专写这样的小说在卖,只不过他们写的没有你的精彩好看。他们写的书,一本要价一两银子,还供不应求呢,如果你的书愿意拿出去卖,肯定会赚不少。”
见她异常认真的表情,他忍不住一句接着一句往下说,只要她的视线愿意定在自己身上,他肯为她说到天荒地老。